《马尔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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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0日市政府印发了《马尔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马尔府办发〔2023〕36号,以下简称《规划》),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规划》相关内容,推动《规划》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及矿产资源具体政策制定的综合性规划。目的是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益,加强国家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宏观调控,促进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合理利用,节约利用有限的矿产资源,有效保护资源与环境,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抢抓发展机遇,科学部署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等各项工作,优化矿产勘查开发布局,强化矿产资源管理,促进全市矿业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规划》。

二、《规划》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四川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阿坝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该规划。

三、《规划》编制过程

市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0月全面启动起草工作,2021年5月-6月,充分收集上轮规划文本、附表、附图等资料,深入矿山企业收集最新储量报告,查看询问企业生产现状,到林草、水务等部门收集各类保护区矢量数据;2021年7月-8月,在拟设勘查规划区块征求市级相关部门、乡(镇)意见后形成《规划(初稿)》;2021年9月-10月,对市内各区块进行国土空间限制性要素的叠合审查;2021年11月-12月完成拟设勘查规划区块论证说明审查;2022年1月-10月,多次调整拟设勘查规划区块论证报告后上报州自然资源局;2022年12月,结合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批复,对《规划(初稿)》进行调整,落实州规划的相关内容,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邀请专家进行初审论证,形成初审论证意见,结合征求意见完成规划修改和调整;2023年2月,举行《规划(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形成会议纪要和笔录,一致同意通过《规划(征求意见稿)》;2023年5月,经征求市政府领导与市级相关部门、乡(镇)意见建议,并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及市常务会、常委会审定后,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规划(送审稿)》。

四、《规划》目标任务

根据《马尔康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结合马尔康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确定,规划目标分为近期和远景目标。

(一)2025年规划目标:落实上级规划安排部署在马尔康市的地质矿产调查与矿产勘查项目,做好项目监管工作。矿产资源开发绿色化、规模化、集约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高,到2025年底,以锂矿为牵引的马尔康锂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基本形成,市内矿产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更合理。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发展全面推进,基本形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2035年展望:到2035年,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稳定,战略性锂矿资源安全保障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锂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和示范基地基本形成,矿政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五、《规划》主要内容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重点勘查矿种:马尔康市成矿地质条件好,是我省锂、铍、铌、钽稀有金属矿重要成矿区带。截至2020年底,全市已发现的矿种有23种,矿点、矿化点约30处。包括钛铁矿、锰、铜、铅、锌、钨、锡、汞、金、银、锂、铍、铌、钽、钾长石、脉石英、花岗石、大理石、石灰岩、白云母、水晶、刚玉、地热等。

(二)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根据资源禀赋特征及开发利用条件,落实州级规划划定的1个勘查区块,为四川省马尔康市果尔巫饰面用花岗岩普查。

(三)坚持集约节约,促进资源高效利用。鼓励合理开发利用锂、铌、钽等金属矿产,加快推动可尔因地区锂矿山建设等,促进锂矿矿山稳定提产。到2025年底锂矿年产矿石量不低于30万吨,矿山总数增加至3个左右。

(四)推进矿业绿色发展,加强矿区生态保护。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绿色勘查工作进行动态监管,督促勘查施工单位认真执行绿色勘查设计要求及规范标准。力争2035年,全市勘查工作达到绿色地质勘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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