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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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一)起草背景

随着马尔康市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城市更新工作势在必行。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需要对国有土地上部分房屋进行征收。为规范马尔康市城市更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市城市更新工作顺利进行,结合马尔康城市发展实际,特起草《方案(送审稿)》。

(二)起草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2011〕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住建部建房〔2011〕77号)《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6号)等法律法规,以及《马尔康市旧城改造实施方案》(马尔府发〔2018〕14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起草。

二、起草过程

市住建局起草了《方案(初稿)》,经征求市政府领导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按照合法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方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明确了征收范围为城市更新规划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建(构)筑物,阐述了征收目的是为了推进城市建设、改善民生等。

(二)征收主体和实施单位

《方案(送审稿)》确定了马尔康市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为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明确了各单位的具体职责。

(三)征收补偿

明确了被征收人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补偿方式包括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详细规定了各自的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为被征收人提供了灵活的选择。

(四)评估机制

明确了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应用,确保房屋价值评估的公平公正。

(五)奖励与补助政策

设置了按时签约、搬迁等奖励措施,同时对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适当的补助,鼓励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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