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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用乡镇“审批服务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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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基层盖章繁琐、多头跑路等问题,市行政审批局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在乡镇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服务”模式,目前,我市13个乡镇均已启用“审批服务专用章”。

据悉,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服务事项中,该章与各乡镇行政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可替换涉及办理社保、残联、卫健等高频事项的专用业务章及证明章,借此可整合多枚印章,实现一颗印章管服务。此外,我市规定,服务事项中“审批服务专用章”用印以后,除因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规定外,全市各部门不得要求各乡镇另行出具加盖政府印章或其他业务印章的文书、证照或批文等。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继续健全完善“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工作联动机制管理办法,进一步统一事项标准,减少审批时限、申报材料、审批环节等,减少企业和群众花在审批服务上的各项成本,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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