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局组织工组人员开展了监测和地表水出入境断面采集水样、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采集水样工作。
该局已将采集水样交于专业记过检测,检测周期为3-5天。从监测结果看,我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标准中Ⅱ类标准限值。马尔康市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标准中Ⅱ类标准限值。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加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危害和污染饮用水水源安全的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为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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