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财政局组织经工作人员抽查了23个乡镇、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未建立针对政府采购的内控管理制度;部分乡镇、市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内容不够完善、细化。针对以上问题,该局检查组人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按照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内容,并将建议制度上墙。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开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检查,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人内部权力运行,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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