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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关于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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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尔康市水务局:

你单位报送的《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防洪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本项目位于马尔康市马尔康镇查北村。综合治理河道长度2.19千米,新建堤防1016米,加固及加高堤防183米,河道疏浚2191米。总投资1154.46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2.6%。

本项目为防洪堤工程和河道疏浚工程,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类水利第1条江河湖海堤防建设及河道治理工程”和“第二类水利第6条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项目已取得四川省水利厅出具的《关于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2016号),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产业政策。

本项目已取得马尔康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马尔康市大郎足沟防洪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项目选址的复函》(马尔自然资函202013号),项目性质符合国家供地政策。项目用地总规模1.872公顷,不符合《马尔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已按规定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较合理。

该项目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生产建设应贯穿“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落实项目环保专项资金,确保资金到位和专款专用,保证各项环保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案和作业时间,加强管理,制定生产管理制度,有效控制项目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三)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严禁超出施工范围作业,做到文明施工。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1.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和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严禁外排。防洪堤应分段施工,开挖作业面泥浆水及冲刷泥浆水采用排水沟汇集于集水坑沉淀,沉淀后排入大郎足沟。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已有设施处置。2.废气:扬尘:施工区域进行湿法作业,并设置冲洗设备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材料堆场、临时堆场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堆放物上方加盖防尘网,喷雾降尘;由专人及时清扫路面渣土,保持路面清洁。施工废气:加强施工车辆管理有效降低尾气排放。3.噪声:优化总平面布局,尽量选用低噪设备,高噪设备远离敏感点布置;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夜间禁止高噪设备施工;加强车辆管理,合理规划运输路线,降低噪声影响。4.固废:临时堆场顶部必须用篷布遮盖,弃渣及时运至指定弃渣场处置,严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定时清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平整、回填沉淀池,并采取植树、植草等措施进行迹地恢复绿化。5.生态恢复施工结束后,对临时用地进行平整、回填沉淀池,并采取植树、植草等措施进行迹地恢复绿化。

(五)严格按照《报告表》落实营运期各项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完成后无废水、废气、噪声等污染物产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六)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环评文件和专家意见具体落实。

 三、项目开工建设前,必须依法完备行政许可相关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依法依规在规定期限内对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公开验收信息,落实信息报送。验收报告以及其它档案资料应存档备查。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和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自环评文件批复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马尔康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做好该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特此批复。

                                                           阿坝州马尔康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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