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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州二十九项、省八十三项)完成情况公示表

发布时间: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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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全省2016年约82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无害化处置,农村生活垃圾未无害化处置、临时堆场不规范等问题比较普遍。

责任单位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责任人

市人民政府市长窦孝解

联系电话

0837-2822205

整改目标

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规范农村临时堆场

整改措施

1.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189月底前完成方案制定, 201912月底前,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

2.201812月底前,制定农村生活垃圾、临时堆场等无害化处置治理方案,开展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治内容、时间节点。201912月底前,全市村镇生活垃圾规范化收集运输处理。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加大城市保洁力度,在全力保障街面常规保洁的基础上,延伸保洁区域,将河道、公园、背街小巷纳入常规保洁,日保洁人员达296人次,年投入保洁费用597万元。城市保洁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城市整洁受到广大市民和外来游客的一致好评;投入资金1000余万元在俄尔雅建成垃圾中转站一座,大大提高了城市生活垃圾中转的能力;申请专项资金162万元(属三推项目),购买垃圾收集转运及垃圾压缩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更高效的提升了垃圾收集及转运能力;投入资金2095万元建成日处理5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一处,生活垃圾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理,大大减小了生活垃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为人居宜居环境创造了条件,让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及时高效的无害化处理提供了必要条件;20206月政府投入资金790.5万元,实施了城区及周边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优化了城镇及周边乡镇的生活垃圾清运路线,扩大了生活垃圾收转运范围,扩展上至梭磨乡马塘村下至松岗镇蒲尔玛村。

2.2017年城市管理局采购237.16万元的农村生活垃圾设备,20181月已发放至乡镇;2019年制定《马尔康市城乡垃圾处理和治理实施方案》、《马尔康市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治理;2019年底,13个乡镇已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案,有效改善农村垃圾规范化运输处理;2019年农村生活垃圾项目共实施54个项目,总投资294.43万元,2019年已完成45个项目,完成投资256.28万元,余下9个项目2020年继续实施;2020年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共计49个,计划投资1506.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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