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科学合理的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体系,规范各类培训评价发证活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25号)的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开展技术技能类“山寨证书”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范围和内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面向社会开展与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以下简称技术技能类)的培训评价发证(含线上)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违规使用有关字样和标识等情况。在证书上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和“职业资格”“岗位合格(凭证)”“专业技术职务”等字样;违规使用国徽、政府部门徽标等标识,以及与上述相关或易产生歧义和误导的字样、图案或水印;违规使用本机构以外其他部门或单位的标识等。
(二)虚假或夸大宣传情况。假借行政机关名义或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中华”“国家”“全国”“xxx部”“原xxx部”和“包过”等字样进行培训评价发证活动宣传等。
(三)违规培训、违规收费情况。超出办学许可的职业(工种)和等级范围开展培训,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开展培训。培训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非法颁发或者伪造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培训(评价)或培训(评价)走过场直接发证,甚至恶意终止培训、抽逃资金等行为。
(四)其他情况。故意混淆概念、误导社会的炒作和涉嫌欺骗欺诈等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二、专项治理线索征集方式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现场递交三种方式提交线索。(老县委办公楼二楼)
举报电话:0837-2822028
电子邮箱:156639864@qq.com
地址: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院办案室。
三、线索征集要求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问题线索,不接受匿名举报;市人社局将严格保密实名举报人信息,发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马尔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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