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工作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美丽宜居村庄,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州生态环境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2020年6月,我局委托四川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编制《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编制单位于2020年7月赴我市开展现场调研,2020年8月形成规划文本初稿,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乡镇意见。2020年9月4日,州生态环境局牵头在成都市组织对该《规划》进行审查并通过专家审查。按照评审意见,编制单位对《规划》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送审稿),经三届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并于2022年4月11日印发。现将《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予以公示。
附件:1.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20-2030年)
2.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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