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切实保障马尔康地震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发布时间:20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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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生活救助金。督促指导受灾县(市)严格按照救助对象认定标准进行精准识别,建立救助台账,并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坚持以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的原则,对于分散安置群众,受灾县(市)统筹转移安置和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安置问题。截至目前,“6·10”马尔康地震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完成“一卡通”救助审批系统认定“应急救助”人口11544人、救助11540人,拨付资金346.2万元;完成“一卡通”救助审批系统认定“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5814人、救助2248人,拨付资金515.26万元。

发放御寒物资。按照省应急厅、省粮储局《关于组织2022年度御寒物资发送的通知》《四川省省级救灾物资调拨指令》要求,我州积极做好御寒物资调运、装卸、接收、发放、管理等工作,将省级御寒物资配送到马尔康市、金川县、小金县等11个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受灾群众冬春御寒需求,及时配套县级御寒物资。目前,省级御寒物资棉被8000床、棉大衣8000件、棉衣裤5000套已全部运抵州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正陆续发放至相关县(市、区),确保11月15日前将物资发放到户、到人。

争取上级补助。各级各相关部门提前谋划,专项研究安排,上报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救助需求,积极研究应对措施。按照救灾资金分级负担原则,积极争取2022年—2023年中央、省冬春救助补助资金。目前,各县(市)正开展冬春救助对象摸底调查及“一卡通”审批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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