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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2021年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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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进一步扩大就业渠道、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43号)、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阿州人社2016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马尔康市2021年就业帮扶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方案》

该方案旨在加大开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人居环境整治、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劳动保障协理等公益性岗位力度,有效促进就业工作,缓解困难群众就业难、增收难的问题。

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员”的原则,结合全市实际,统筹安排,2021年拟开发公益性岗位370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指具本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愿望的以下人员:

1.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2.进行了失业登记,接受各项就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未实现就业且有就业意愿的“9+3”毕业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5.藏区无业青年(35岁以内);

6.土地(林地)被依法征用或流转的农村劳动者、因灾失地农民;

7.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退伍军人;

8.在市扶贫开发局登记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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