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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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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广大群众饮水安全,根据《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以保护水源水质为目标,建立健全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监督机制,确保我市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良好、饮用水安全。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加快推进州内优质水源地建设,力争当川西北阿坝生态示范区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饮用水水源水质长期稳定达标为目标,划、立、三个方面综合发力,形成完善的水源地属地管理与部门联动机制,有效实现水源地管理和保护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与法治化,做到管理科学规范、应急处置有力、各项保障到位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证率、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比例均达到100%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质优良、水生态良好、水景观优美。

方案主要任务包括划定保护区,规范保护区建设,加强保护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评估。

为加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理,确保水质安全,保障群众健康,我市,调整成立马尔康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组长为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窦孝解;副组长为市委副书记欧涛,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雷开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湛洵、阎平、杨飞雄、蔡春茂;成员包括市级相关部门和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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