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住房保障、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乡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和测绘事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市住房及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州、市有关廉租住房资金使用监管并组织实施廉租住房建设。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
3、承担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城镇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核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4、承担建立全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四川省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5、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危房鉴定、白蚁防治、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6、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责任。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拟订建设工程施工、监理以及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承担监督管理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秩序和勘察设计咨询质量的责任。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和技术政策、规章制度并指导实施。指导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震技术地方规范和标准图集,组织开展城镇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和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和农村建设抗震工作,指导和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8、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防汛排涝工作,指导城镇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9、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和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和组织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10、拟订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规划、建设和管理,指导风景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负责全市世界自然遗产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以及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1、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的责任。
12、管理全市测绘工作,负责全市测绘单位的测绘资格审查、测绘工作证件、测绘任务登记管理,归口管理全市地形测绘,指导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各级行政区域测绘工作。
13、制订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信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廉政建设、社会保险、劳动标准和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14、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中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国家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定,依法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作为核发施工许可的重要条件。负责制定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场地用施工起重机械、专用机动车辆的安装、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2020年重点工作
1、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党风廉政、扫黑除恶、党建、意识形态和联户联情等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交流学法心得等方式增强班子成员、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增强自身廉政意识;三是我局作为全市扫黑除恶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做好住建领域线索摸排和乱象整治;四是突出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牵引,不断加强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五是坚持把形势政策教育作为党的思想建设重要内容,筑牢意识形态防线,自觉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六是以做好群众工作为主线,深入开展“联户联情”工作,让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担当精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牢宗旨意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2、扎实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一是督促藏区新居建设进度,通过一卡通及时兑付补助资金,收集档案资料,农户信息录入系统平台。二是分配退回的公共租赁住房。三是完善公租房系统平台信息数据。
3、努力消除工程不利因素。将继续完善工程管理措施,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力度以及对违法违规单位的打击处罚力度,确保工程质量上一新台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马尔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马尔康市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3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884.63万元(本年将上年财返资金纳入预算公示);支出包括:城乡社区事务297.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6万元,农林水支出3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31万元。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325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41.08万元,主要原因:今年的预算数加上了上年结转数。
(一)收入预算情况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收入预算132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84.63万元,占66.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37万元,占33.24%;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支出预算1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37万元,占33.24%;项目支出884.63万元,占66.7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41.08万元,主要原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37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资金884.63万元;
支出包括:城乡社区事务297.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46万元,农林水支出30.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92.3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0.3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43.5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43.55万元,主要原因:由于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工资及公务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按照各单位预算中涉及功能科目逐一说明)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51万元,占16.24%;卫生健康支出33.46万元,占7.60%;住房保障支出42.31万元,占9.6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93.09万元,占6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各单位预算中涉及功能科目逐一说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0年预算数48.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0年预算数23.4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0年预算数8.4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0年预算数18.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2020年预算数2.9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补助(99)2020年预算数3.5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事务管理(01)行政运行(01)2020年预算数95.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事务管理(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020年预算数198.0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职工办公经费及工作福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0年预算数42.3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0.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出国。
(二)2020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接待费。
(三)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1.5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每年公务用车都是规定额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经费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的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马尔康市住建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8万元,减少26.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马尔康市住建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20年初资产合计8238.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191.80万元,非流动资产46.37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马尔康市住建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0.37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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