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六项措施纵深推进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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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违规野外用火和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部署落实、学习培训、机制完善、教育宣传、队伍建设、装备保障六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措施、夯实执法队伍建设,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纵深开展。

完善方案,迅速部署,确保工作扎实推进。市公安局按照省、州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本着“不降低标准、不简化弱化、不照搬照抄、结合实际”的原则制定完善了《马尔康市森林草原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方案》及“四个清单”,明确了任务目标、整治重点、职责分工、行动步骤、工作措施、工作要求及风险问题整改事项、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通过召开动员部署会、成员单位联席会、工作推进会,向各成员单位印发部门职责任务清单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地有效。

强化学习,检视问题,全面提升思想认识。通过视频会议形式组织3次集中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州、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从思想上真正警醒起来,在行动上解决落实下去。二是通过自查自纠,检视问题,逐一将16项整改任务落实到部门和警种。三是市公安局党委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奋进四号”部门工作评价体系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副市长刘朝军同志通过讲授专题党课的形式,以全市近年来办理的森林火灾案件为切入点,深入分析火案规律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从强化源头防控、提升执法水平、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完善机制、协作配合,切实夯实执法保障。召集成员单位,邀请市法院、市检察院,就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案件同步上案、行刑衔接工作召开联系会,对相关机制进行讨论,听取了检、法两院的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马尔康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协作配合联席会议工作机制》、《马尔康市林业行政及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同步上案工作实施细则》、《马尔康市森林草原火灾灾损调查评估、鉴定责任协作机制》、《马尔康市公安局森林草原火灾处置预案》、《马尔康市公安局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侦破责任机制》、《马尔康市公安局森林草原火灾相关工作处置预案》和《马尔康“110”和“12119”警情互通机制》。实现了“12119”与“110”警情及时互通。                

充实力量、强化培训,保障执法办案水平。立足加大刑事执法力量建设、满足实战需要的执法队伍,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市公安局、市林草局2次组织参加全州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办理业务培训班。二是市公安局2次组织全局一线实战部门民警集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办理专题培训。三是市公安局14个派出所定岗设置主抓森警业务工作的所领导和民警,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查处工作延伸到基层派出所,确保森林草原火灾刑事案件得到及时侦破,救援处置顺畅。四是为确保森林公安机关转隶后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行政案件不出现真空,按照市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专项整治办关于积极协助林草部门做好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案件办理指导工作要求,抽派1名民警对市林草局行政案件办理进行指导。

加强宣传、深入排患,积极落实风险防控。一是将茶堡片区乡村、白湾片区参建企业、城关片区单位学校、日部片区寺庙作为法制宣传主要阵地,组织市林草局、市农牧局、马尔康国有林保护局和相关派出所在沙尔宗村、九州广场、文化宫广场、马尔康市第二中学、白湾乡政府、四川双江口水电站G317线库区复建公路工程项目部、康山寺综合举办讲座、摆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的形式开展了8场次专题普法活动,解答咨询157次,围绕发生在我市的森林草原火灾和破坏野生动植物典型案例,阐述森林火灾的定义、危害和分布在我市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及保护生态资源的重要意义,详解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诠释《刑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放火罪、失火罪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立案和处罚规定,教育引导群众切实提高“重在预防”意识。二是市公安局各派出所结合“奋进四号”、“打野”行动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排查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全面开展“六类人员”登记并随时更新,通过当地党委政府、社区、村委会进一步落实监护人管控责任,确保不漏管、不失控。

保障装备、监控覆盖,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市公安局、市林草局已在全市确定13处林牧区重要卡口视频监控点位,待市林草局建设完备后接入公安天网系统。二是市公安局党委就“执法专用装备短缺”问题通过政府采购采购了价值5万余元的执法专用设备和防护器材,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森林草原火灾现场处置和刑事案件办理能力水平,有效提高了民警自我防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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