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38号)文件要求,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受理各项资金补贴申请时,严格执行资金的审核、申报、支付流程,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法合规。现计划拨付就业创业补助资金520670.59元(大写:伍拾贰万零陆佰柒拾元伍角玖分),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99821.43元(大写:肆拾玖万玖仟捌佰贰拾壹元肆角叁分),医疗保险补贴20849.16元(大写:贰万零捌佰肆拾玖元壹角陆分),用于支付2021年62人社保补贴,现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7天。
广大干部群众如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书面或当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37-2822208、2832441。
附件:
2021年社保补贴发放表
马尔康市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22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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