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业:
按照《阿坝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阿坝州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通知》阿州商合〔2025〕26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马尔康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现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完善县域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类支持项目
县域大型商贸企业为推进消费品下乡而进行的信息化改造,数字化赋能,开展集采集配基础设施建设仓储、冷链、配送等投资项目。支持人口聚集、有基础条件的乡镇新建、改造提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信息化、冷藏、成列、打包、结算等投资项目。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乡镇,发展连锁经营、集采集配和电子商务,拓展消费县业务新场景,打造乡镇商贸集聚区的各类项目等。本地商贸流通企业为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组建联合采购平台投资等项目。传统商贸企业(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批发零售到便民综合服务转型投资项目等。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的项目等。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项目
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改造和建设,开展统仓共配业务所需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投资项目等。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等,开展运输、配送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整合。整合快递和商贸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投资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配送投资项目等,实现“多站合一、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开展“交商邮”合作项目,推进“快递进村”的仓储、分拣、包装、运输、共同配送投资项目等。
(三)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体系支持项目
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产品上行向生产环节延伸建设的共享分拣、加工、冷链、物流、标准品牌等投资项目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开展产品规模化上行建设的仓储、烘干、冷链:分拣包装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整合现代农村商务服务站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展农产品上行渠道的等投资。具备农产品上行的三产融合的农产品净菜加工配送中心、中央厨房项目中的仓储、冷链、设备等投资项目。
二、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一)支持方式
按照“竞争立项”原则,项目可采取以奖代补、购买服务、股权投资、贴息等多种形式,撬动社会资本,增加县域商业投入。
(二)支持标准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施的项目,单个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且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支持其中:“完善县域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类支持项目”新建(改造)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项目”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体系支持项目”申请扶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优先支持事项
重点考虑具备条件但尚未建设和虽建有但未达标的乡镇商贸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县乡村三级商贸体系建设等重点项目建设、改造。
(四)不支持范围
1.县域商业体系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征地拆迁,不得用于支付罚款、捐款、赞助、投资、偿还债务以及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项目工作经费等。
2.同一企业同一项目近5年内享受同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支持;房地产投资项目不予支持;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不予支持;土地权属有争议的项目不予支持:享受资金支持的项目3年内不得转让资产;电商全展示项目不予支持;近2年内受到行政违法处罚的企业(单位)不予支持。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我市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的已建、在建或拟建且未获得中央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项目建设周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四、项目征集要求
(一)需提交的资料。申报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企业概况、2024年营收利税情况等)、项目情况(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概算、实施期限、进度安排、预期成效等)、项目计划清单(计划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及价格等)等。项目开工情况证明材料等项目的基本情况,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
(三)征集时间。申报时间:2025年3月20日-2025年3月26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4:30—17:30;书面材料报送至内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商务和投资促进股。联系人及电话:杜琴0837-2823911。
请相关企业认真研究、广泛宣传动员,逾期未报送视为无符合条件的项目。
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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