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现公开征集2025年马尔康市家电、3C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销售主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年2月24日—2月26日至活动结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活动截止,有意向参与活动的企业,可在活动期间向本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名。)
二、销售主体选取条件
对于2024年已参与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且未出现违规行为的销售主体仍可按照2025年活动规则参与补贴活动,无需再申报。销售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家电、3C电子产品
1.依法在马尔康市注册登记,具备相应销售资质的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销售门店),主营家电、3C电子等零售业务。销售主体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开票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销售主体应具备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或产生严重舆情的,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主体销售的补贴产品需具有统一的国标商品编码、SN码等。
2.管理运营规范。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自愿参与并进行垫资,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二)电动自行车
1.依法在马尔康市注册登记,具备相应销售资质的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销售门店),主营电动自行车零售业务。
2.从事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稳健,产销关系稳定,具有以旧换新、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
3.签订承诺书,具体样式见附件5,保证上传信息的真实性,确保回收的旧车进入正规回收拆解渠道,不再次回流市场。
4.能为个人用户开具实名发票,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委派的第三方机构对本次活动进行监督、审计,并同意以审计结果作为补贴资金清算的最终依据。
5.同意在本次活动期间同步配套促销优惠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广。
6.公示价格,活动期间保持价格稳定,接受消费者监督。参与以旧换新补贴车型的销售价格,不高于前1个月内同款产品的平均成交价格。经查实违反相关规定,存在先涨价再补贴、承诺不实等行为的,将取消补贴资格,并函告当地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置。
三、销售主体申报材料
(一)家电、3C电子产品
1.参加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1);
2.参加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2);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5.参加家电依法在马尔康市注册登记,具备相应销售资质的企业或门店(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销售门店),主营家电、3C电子产品。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附件3)以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电动自行车
1.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申请表(附件4);
2.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承诺书(附件5);
3.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参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销售主体门店信息登记表(附件6)以及各门店营业执照复印件;
5.提供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品牌授权承诺函或长期经销/代理协议;
6.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
7.本企业合作的回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与资质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回收企业的相关资质证书。
四、申报程序
(一)主体申报。销售主体按照要求向市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和PDF电子版),直营连锁销售主体仅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
(二)资料初审。市经信局对家电、3C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参与主体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报送市商务局。
(三)动态管理。市经信局在活动开展期间可补充推荐符合条件的家电、3C电子产品、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电动自行车销售主体入选后须主动配合服务机构及时完成技术对接,无法完成对接的主体取消资格。
联系人:杜琴,电话:2831686,邮箱:104773019@QQ.com。
马尔康市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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