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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尔康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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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尔府〔202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马尔康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已经三届市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3日

马尔康市“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为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四川省“十四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四川2030”规划纲要》《阿坝州“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规划背景和总体要求

第一节 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健康马尔康建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加速振兴发展,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状况不断改善。截至2022年底,全市辖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27个,床位1227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62人。

2022年执业(助理)医师数415人,每千人口6.92人;注册护士440人,每千人口注册护士7.33人;全科医师46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7.6人;公共卫生人员181人,每千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3人。三级甲等医院1个,藏医医院1个,二级甲等县级综合医院1个,二级甲等县级中医院1个,疾控机构2个,妇幼保健机构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中心)卫生院13个,村卫生室94个,民营医院和诊所11个。

二、问题与挑战

目前,各类传染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精神疾病和心理健康、职业健康等问题日益凸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同时,随着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特点,对服务质量和品质要求逐步提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相比,我市辖区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总体还不强不优,公共卫生体系短板突出、优质医疗资源缺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薄弱、“一老一小”服务有效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有待健全。

第二节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坚持党的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有关卫生健康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健康马尔康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围绕服务基层,构建以市医院为龙头、市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为支撑、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防、救治、应急防护网络。构建起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推动马尔康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对卫生健康的领导责任、投入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坚持统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统筹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服务,强化全行业与属地管理,提升服务体系整体效能。

坚持需求导向。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加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供给,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供给质量和服务水平。

坚持均衡布局,重心下沉。加快优质资源均衡配置,缩小城乡、区域、人群间资源配置和服务水平差距,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民族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持续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条件。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支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推进市域医共体建设,加快构建有序的就医和诊疗新格局,加强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协同,充分发挥人才、科技、信息等支撑作用。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建成,市乡村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更加完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显著提高,医防协同机制更加健全,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全面建立,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大幅提升,疫情处置和公共卫生救治体系更加完善,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持续强化。建成能够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满足公共安全需要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不断扩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心理和精神卫生、健康教育、康复医疗等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第二章 优化布局和资源配置

第一节 优化布局

一、资源布局基本要求

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进行合理布局,各级各类公立医院的设置根据地域实际,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和设置。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现行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或一定服务人口进行设置,根据规划将已设置的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在马尔康市城区布局建设。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依托现行的州市两级进行优化提升。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市属医疗机构全部由政府举办。

综合医院主要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藏医院、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主要提供疾病诊治,突发事件医疗处置和救援以及健康教育等医疗卫生服务,开展医学教育、医疗卫生人员培训、医学科学研究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包括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等。主要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医院转诊患者,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提供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职业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出生缺陷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

第二节 资源配置

一、床位配置

合理配置床位。按实际将现有普通床位按一定比例划拨部分床单元改造成重症床位、精神康复床位、护理康复、中医民族医床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重症床位数达到0.1张左右,每千人口康复病床达到0.34张左右,每千人口精神科床位达到0.1张左右(注:以州精神卫生中心辐射全州人口进行测算),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使用率,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鼓励开展医养服务、家庭病床服务。床护比、床医比分别不低于1:0.6和1:0.5。市级医院床位使用率不低于75%,平均住院日不高于9天。

二、人力配置

公共卫生人员配置。到2025年,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按照不低于每万人口3名的比例核定,每万人口配备1-1.5名卫生监督人员、1名妇幼保健人员。加强心理和精神卫生人才配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阿坝州精神卫生中心为依托,将马尔康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人员以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低于4名,每10万人口精神科注册护士数不低于8.68名的数额进行配备,再配备1名心理治疗师。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工作量和任务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市办各医疗机构至少各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

医护人员配备。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人(其中民族医类0.5人)以上,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达到2人以上,每千人口药师(士)数达到0.1人以上,每万人口全科医师达到4人。

三、技术配置

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按照机构类别和等级要求,分类分级进行技术配置。加强各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心脑血管、肿瘤、重症、儿科、老年医学、麻醉、影像、精神、创伤、传染病、康复骨科等临床专科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强化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完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力争到2025年,在市人民医院建成州级临床重点专科2个。

四、设备配置

公共卫生防控专业机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优先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验检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设施设备。市疾控中心至少配置4个P2实验室。

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引导医疗机构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围绕“大病不出市”的目标,承担重大传染病救治和紧急医学救援任务的市级医疗机构要加强移动呼吸机、监护仪等救治救护设备的配置,力争市域内(含州级医疗机构和辖区民营医疗机构)就诊率达95%以上的目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2年版)》的要求,全面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设施配置全部达到基本标准要求。

应急急救使用设备的配置。按照每3万人口配置2台救护车或每万人口配置1台救护车的标准(含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院前急救服务需求合理配置救护车类型,并根据国家确定的标准配置车载设备。抢救监护型救护车车载设备应包括监护除颤仪、急救呼吸机、心电图机、快速血糖测定仪等设备,能满足急救基本需求,并统一急救车辆标识、编号和车载设备标准,进一步提高急救质量和抢救成功率。

卫生监督执法硬件设施配置。为持续推进监督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管理,进行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改造,逐步建立起以“法治化作为基本遵循、标准化作为行业准则、规范化强化过程管理、信息化推动提能增效”的工作新格局。为市卫生健康执法中队至少配备1台监督执法车辆,用于承担医疗、人口计划生育、职业病防治、公共卫生、学校卫生等日常监督执法工作。

五、信息资源配置

加快信息化建设,纵向链接四川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或州级与省链接的信息平台),横向链接市级相关部门医疗大数据平台和区域内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级卫生室),及时规范推送各类数据信息,将基层检验检测、影像诊断推送至市级医疗机构帮助诊断。力争在2025年实现二级综合医院达到智慧医院的目标。

第三章 加快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骨干,以市州级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提高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能力。

一、强化现代化疾控体系建设

加强体系建设。市级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提质建设。  

明确职责定位。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履行监测预警、检验检测、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人群健康状况监测与调查、综合干预与评价、信息管理与发布、健康教育与促进、技术管理与指导等职能。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专科疾病防治规划、建立专科疾病防治协作网络、拟订防治标准规范、推广防治适宜技术和管理模式等。

二、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强化能力建设。构建资源联动、统一质控、信息共享的公共卫生实验室检测网络。支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1个加强型生物安全二级水平实验室。

加强队伍建设。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现有编制上,其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合理增加职业健康等工程技术人员比例。推动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三、创新医防协同机制

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在市人民医院设立公共卫生科直接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并配备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本机构疾病报告、就诊者和家属健康教育等工作。协助开展疾病调查和标本采集等工作。

明确政府公共卫生管理权责职责。按规定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政策。乡镇(街道)设立公共卫生管理办公室,居(村)委会设立公共卫生委员会,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责,接受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传染病防控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在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疾病预防控制监督员。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主体开展相关技能培训、技术指导等。推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市域医共体协同建设发展。

第二节 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完善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体,以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为哨点,以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

一、加强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

建立和优化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打通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实现传染病报告信息的时效性和敏感性。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协同监测机制,强化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哨点作用。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检验检测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构建全域监测、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

二、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

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升级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加强紧急事务跨部门共享,实现风险研判、专业决策、应急处置一体化管理,做到指令清晰、系统有序、条块畅达、执行有力。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应急响应机制,确定不同级别响应的启动标准和流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定期演练机制,动态修订专项预案和保障预案。完善物资储备与保障等子预案,构建分层分类、高效实用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针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加强针对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三节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体系

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增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患者转运和集中救治能力。

一、优化急救体系

健全院前医疗急救体系。以医联体为抓手,依托阿坝州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在市人民医院建立急救分中心,负责统一指挥、调度本市行政区域内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重症病人途中监护。在市人民医院、市辖区域医疗次中心和旅游集镇分布设置急救分中心、站(点),缩短区医疗急救服务半径。并加强急救车辆等急救运载工具和设备配置。完善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市人民医院(市中藏医院)设置急诊科,按医院床位2%以上的标准设置急诊科观察床。完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基础条件,接收救治急诊病人。提供急诊医疗救治,并向相应科室或其他医院转送。加强院前急救信息平台建设,依托州人民医院推动院前医疗急救与医院信息系统连接贯通。建立能实现急救呼叫统一受理、车辆人员统一调度。

二、完善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

规划在市辖区内建设1家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病区,独立建设条件不成熟时,依托阿坝州人民医院感染病区结合实际在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感染病病区,设置相对独立的区域,并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在疫情发生时能迅速开放传染病病床。指定阿坝州人民医院和马尔康市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必要时,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和在市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以及服务人口较多的乡镇(中心)卫生院建立标准化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诊室。设置可转换的应急物理隔离区和隔离病房(观察室),配备必要的消毒产品、防护物资并做好储备。强化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具备监测、筛查、隔离观察、转诊和随访管理能力。

三、加强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建设

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卫生应急队伍,融合医疗、防控、检测、管理等多专业,促进卫生应急队伍功能由单一向综合发展,建立1支基层综合应急分队,协同阿坝州人民医院急救中心再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联勤联训联治机制,提高医学救援处置能力。

第四节 健全中医药应急防控救治体系

发挥中医民族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民族医药应急机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中医民族医药应急救援体系,提升中医民族医药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治理论技术方法和现代医学技术业务培训。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中医民族医设备配置和医务人员中医民族医药知识及技能培训,提升辖区中医民族医防控传染病的能力。

第四章 强化优质均衡的医疗服务体系

第一节 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加快构建以市人民医院为龙头,市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为支撑,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骨干,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基层医疗卫生新格局,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

一、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规范和优化设置马尔康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行政建制在每个乡镇按标准设置1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含建制分院),结合规划和地域片区情况设置相应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使其逐步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并根据实际设置床位。同时按照行政建制在每个村设置1个村卫生室或邻里合建村卫生室,在市城区3个社区各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各1名具有基础执业资格的乡村医生和站医生。通过市、乡两级和市外医疗机构加强巡回医疗、驻村服务等方式,提高群众就医的可及性。并根据实际在统筹现有设备资源的基础上,分批分类统筹规划各类医用设备的协调使用和配置。

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进一步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和主要工作职责。以急诊急救、全科医疗、儿科及儿童保健、老年保健、康复、护理、中医药、口腔保健等服务为重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住院服务、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等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在市域医疗卫生服务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卫生院等规划布局和建设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和落实“分级诊疗”。

三、推进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建设

到2025年,探索建成以市人民医院(市中藏医院)牵头,以市妇幼保健院及1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和马尔康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和市疾控中心为补充的紧密型市域医共体,逐步实现行政、人事、财务、业务、后勤服务、用药目录、信息系统等八统一管理,推进市乡村卫生健康服务一体化,提高市域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水平。

第二节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持续推动政府办医院发展。全面提升市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市人民医院至少建成2个及以上的州级重点专科;规划投入1.2亿元人民币建设的市人民医院二期项目综合大楼及配套设施设备,建筑面积16000平方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规划,建设安防系统、中心负压、中心供氧、设备功能带,通用设备和医疗设备的配置,建设门诊部、医技部等科室,同时依托省骨科医院等3家帮扶医院,着力建设特色骨科(含中医骨科)治疗,邀请对口帮扶专家着力培养本土骨科专业人才,实现常见骨科病人不出市的秒。已建立的马尔康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与阿坝州精神卫生中心融合发展;依托已与阿坝州人民医院建成的医联体进一步发展专科联盟;加强现有业务人员的能力培养提升,通过组团式帮扶、传帮带、对口支援、脱产进修、专业文凭提升等方式,全面培养和提升医护人员专业能力。

第三节 推动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

非公立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是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独立设置机构规范发展

在加强非公立医院日常监管的同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加强重点专科建设,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在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结合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特点积极开发多样化、个性化健康保险产品。

二、促进诊所发展

诊所设置实行备案制管理。鼓励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且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满5年的医师按规定全职或兼职开办诊所,鼓励符合条件的全科医师或加注全科医师执业范围的专科医师全职或兼职开办全科诊所,鼓励将诊所纳入医联体建设,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诊所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三、促进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协调发展

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服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原则组建专科联盟。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加入公立医院牵头组建的城市医疗集团和市域医共体。

第四节 优化医疗卫生服务模式

一、强化防治结合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传染病防控等项目,优化服务内涵,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衔接。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1—2名具备医、防、管等能力的复合型骨干人才,提升慢病医防融合能力和防治水平。

二、完善平急结合

完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平急结合方案,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区域联动和人员调集等机制。健全应急状态下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相关机制,保障急危重症患者、需要维持定期治疗的患者以及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临床医师和护理人员的流行病学、传染病、医院感染等风险警觉意识教育和临床救治培训制度。提高设施、设备、人员“平急”转化能力,加强医疗机构相关救治设备和应急物资配置。

三、推进分级诊疗

健全分级诊疗工作机制,加强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基层倾斜力度,畅通绿色转诊通道,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积极推动市医院(全)专科医生为基层家庭医生签约团队提供支持,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平台、全(专)科医生为核心、全科专科有效联动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

四、促进学科协作

依托阿坝州人民医院与市人民医院的医联体,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等疾病,建立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推动多学科联合诊疗,鼓励将麻醉、检验、影像、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持续推进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等急诊急救领域建设,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设置服务协调员,在患者诊疗过程中予以指导协助和跟踪管理推行“一站式”服务。

五、深化医养结合

以社区和家庭为中心,全面增加居家、社区、机构等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合理转设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床位数量,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老年医疗照护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等服务,鼓励农村地区通过毗邻建设、签约合作等多形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训,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五章 构建特色鲜明的中医民族医医药服务体系

促进中医民族医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坚持中医民族医与西医药并重,推动中医民族医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深化民族医中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特色鲜明的中医民族药服务体系。

第一节 建立健全中医民族医服务体系

发挥中医民族医医药整体医学和健康医学优势,建成市中藏医院为龙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民族医药服务体系,发挥中医民族医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市中藏医院医教综合能力。办好市中藏医院,承担市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民族医诊疗和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任务。鼓励市中藏医院与市人民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市域医共体,全面提升市域中医民族医医药服务能力,支持中医民族医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升中医民族医医药服务能力。

第二节 强化基层中医民族医阵地建设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民族医馆全覆盖,力争中医民族医类别医师占本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不低于25%。推进村卫生室“中医民族医阁”建设,提升乡村医生运用中医民族医医药技术能力。加强市中藏医院中医民族医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推广10类20项以上中医民族医医药适宜技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够规范开展6类10项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4类6项以上。

第三节 强化市级中医民族医建设

提高市中藏医院民族医医科能力与技术水平,规范中医民族医科室设置,力争建设脾胃病、风湿病、老年病、治未病、康复科等特色重点专科。培养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改善中医民族医医药房基础条件。改善业务用房条件,优化功能布局,强化设施设备配置,加强中医民族医综合治疗区(室)、治未病和康复服务区建设,提供融预防、治疗、康复于一体的全链条中医民族医医药服务,提升民族医诊疗能力和临床疗效。

第六章 完善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

第一节 持续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级妇幼保健院为骨干,综合医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

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建设

全面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到2025年力争实现标准化妇幼保健院。支持市妇幼保健院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妇女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供给,落实辖区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

二、强化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

依托阿坝州人民医院妇产科及儿科,进一步规范市人民医院妇科、儿科专科建设,建成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全面提升马尔康市辖区(含州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能力,推动实现我市孕产妇、新生儿死亡率稳中有降。

三、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

构建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明确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出生缺陷防治职能,市级开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产前筛查、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的宣传动员和健康教育,增强群众预防意识和能力。

四、强化儿童健康服务网络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统筹利用,与州级构建儿童医疗服务网络。重点加强呼吸、肿瘤等重大疾病救治设施建设,配置相关紧缺医疗设备,满足传染病救治需要。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医疗服务能力,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有医师专职从事儿童保健服务。力争在我市辖区(含州级)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0.87人,床位达2.5张。

第二节 加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积极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快构建以市综合托育中心、幼儿园延伸托班、社区托育服务机构、家庭和工作场所托育点等为主体,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布局合理、普惠为主的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体系。

一、完善托育服务网络

科学推进婴幼儿照护机构建设。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立1所综合托育中心,作为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在提供一定规模普惠性托位的同时,承担区域内的中小托育机构技术指导、管理咨询、从业人员培训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等职能。支持住宅区建设一批家庭托育点。鼓励幼儿园托幼服务一体化。到2025年,力争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普惠托位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二、鼓励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

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建设一批费用可承担的托育机构。支持公办幼儿园、公办托育机构与社会力量共同举办普惠性托育机构,提升运营效率和兜底服务能力与水平,持续扩大服务有效供给。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鼓励通过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

第三节 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支撑体系

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以发展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和康复科为重点,构建以市、乡、村三级相补充,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载体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在市人民医院规划建设老年科。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护理、居家护理服务。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服务。

所有市属政府办医疗机构依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每年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提供免费健康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

第四节 强化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

健全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

一、提升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能力

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完善市级职业病监测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承担重点职业病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风险评估、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报告、应急处置、职业健康宣传教育与健康促进等技术支撑任务。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检验检测、工程技术、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占机构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5%,其中工程技术人员占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10%。统筹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做到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高职业健康监管科学化、信息化水平。鼓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积极取得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

二、提高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能力

充分发挥综合医院的作用,构建市级、重点乡镇延伸的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网络。依托州级具备职业病诊断救治条件的综合医院和负有职业病诊断职责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救治技术支撑职能。负有职业病诊断职责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加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职业病患者康复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和技术服务专业梯队建设。

第五节 优化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

建立健全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为龙头,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为基础,以学校、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健康教育职能部门为延伸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推进健康马尔康建设。

一、完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设置

依托市疾控中心设置市级健康教育机构,力争我市有1个承担健康教育工作的机构,每个村除村医生外至少再配有1名健康教育人员。向公众提供科学规范的健康展览展示、互动体验、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自评自测等服务。

二、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职能

在市级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专(兼)职的健康教育科(室)负责健康教育相关工作,接受专业机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完善人员队伍建设,推动医疗机构至少配备2名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对不健康行为进行干预。

第六节 加快发展心理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构建以阿坝州精神卫生康复中心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补充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和服务网络。优化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为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预防、干预、诊治和康复体系。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承担基层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和居家康复指导、居民心理健康指导等任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配备至少1名心理健康服务专干(包括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等)。依托民政、残联康复机构承担康复训练期和收养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职业技能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任务。

建立健全辖区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机关、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配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在市、乡、村三级综治中心或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规范设置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配备心理辅导人员或社会工作者,对村(居)民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培育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开展面向人群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等任务。加强临床医务人员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培训。组建由精神科专业人员、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组成的心理救援专业队伍。

第七节 推动发展康复医疗服务体系

依托市中藏医院,以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以需要康复医疗服务的患者为服务对象,推动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一、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资源供给

推动市中藏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加强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为妇女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能力,加强康复医疗专业队伍能力建设。到2025年,力争在市中藏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门诊。

二、提升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市中藏医院康复门诊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或者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开展日间康复。鼓励市中藏医院康复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为群众提供便捷、专业的康复医疗服务。

第七章 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和要素支撑

第一节 深化“三医”联动

一、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持续推动国家、省、州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平稳推进国家、省、州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续标工作。落实全省医药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常态化实施州“三议三保”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谈判。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药品联动管理机制,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重大传染病和严重精神障碍等慢性病,探索进一步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有效方式。加强传染病药品监测预警,推进药品使用监测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完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动医疗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建立健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兼顾经济发展水平、医疗技术进步和各方承受能力,调控医疗服务价格总体水平。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按照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启动条件、调价空间、调整方法,定期开展调价评估,符合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触发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支持公立医院优化收入结构,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落实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准入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常态化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立项申报。

三、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依规推动实施州级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付费改革。推进实行医疗康复、慢性精神疾病等长期住院及医养结合住院、家庭病床等按床日付费。逐步完善家庭医生医保签约服务包政策,实行按人头付费。健全考核管理和激励机制,完善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支付政策。

四、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按照州级政策,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和高原病等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保障。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健全重大疫情、灾害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国家、省、州统筹部署,探索建立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进一步提升工伤保险医疗管理服务质量,支持和促进工伤康复技术发展,将包括中、藏医在内的工伤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五、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机制

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公立医院内部人事管理、内部机构设置、中层干部聘任、人员招聘(人才引进)、内部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等自主权。突出公益性导向,扎实推动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以提高积极性为重点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健全绩效考核机制,选优配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实施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妇幼保健机构、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可按规定获得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收入。

六、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包括市乡两级)人员编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医务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分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优化临床评价指标。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进一步完善薪酬分配制度,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改善公立医院收支结构,合理确定人员支出占比,优化薪酬结构,提高保障性工资水平,合理核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卫生防疫津贴、突发传染病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临时补助政策。合理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收入水平,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在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兼职兼薪获取报酬,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第二节 优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培育壮大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加快培养知预防、懂治疗、能应急的复合型公卫人才,配齐配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卫人员。鼓励和支持现有人员参加公共卫生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积极引进高层次公共卫生人才。推进公共卫生医师教育培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卫生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培养、准入、使用、待遇保障、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发放卫生防疫津贴,提升公共卫生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到2025年,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达到4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占比分别达到70%以上。

二、强化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毕业后教育培养体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培训能力建设,严格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重视全科、儿科、精神科、妇科、麻醉科、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等急需紧缺专业科室的发展。保障住院医师培训期间合理待遇,增加住院医师获得感。加强对医师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稳步推进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医疗卫生管理、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培训,发展和壮大护士队伍。

三、加强乡村卫生人才培养

结合服务人口变化情况,可在总量内按规定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用好用足空余编制,推进“市招乡用”“乡聘村用”。深入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加强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力度,优化乡村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力争到2025年乡村医生中执业(助理)医师比例达到15%左右。

四、强化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培训

强化卫生人才资源整合,实行市乡医疗卫生人才统一调配使用,市级医疗机构每年选派科室骨干医师轮流到中心乡镇卫生院驻点工作。加强本土化人才教育培训,结合基层实际和考生意愿,以本土本乡为重点,每年免费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以重点专科建设带动临床诊治技术提高和人才培养,培养重点专科带头人。

五、加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引进培训

深化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人才合作交流,柔性引进卫生健康领域高精尖优人才和智力团队。重点加强精神卫生、妇科、儿科、影像、检验、麻醉、急诊急救、公共卫生等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聚焦重点实验室、医学重点学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建设需求,加大创新型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

第三节 加快推进数字卫生健康建设

一、建设数字化卫生健康

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不断优化医院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就诊提醒、移动支付、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服务,改善就医体验。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并逐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推动市域电子病历和基层医疗信息、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信息、采集设备信息、可穿戴设备标准化信息等全部归集入健康档案,实现数据“仅填一次”。

二、推广信息化服务应用

完善和丰富电子健康档案服务内容,优化面向个人开放的服务渠道和交互方式。推进5G信息技术应用,通过可穿戴设备为签约服务患者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健康管理。开展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数字化健康管理、在线医学教育等服务,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提升基层诊疗能力。积极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分析、病原体溯源、防控救治、资源调配等方面更好发挥支撑作用。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推进智慧医院建设,切实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数字化、智慧化水平。

第四节 健全医疗卫生法治保障体系

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加快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紧跟全州步伐实现全市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互联互通和实时共享,卫生监督执法运用移动执法终端开展现场执法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监督协管工作的乡(镇)全部装备卫生监督协管信息系统。加强传染病防控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强化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监督。深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实施

第一节 强化组织领导

本规划是各医疗卫生机构、政府依法履行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设置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指引和安排卫生健康领域政府投资计划的主要工具,也是社会力量举办医疗卫生事业的参考指南。强化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责任,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与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健康马尔康建设考核要求。政府将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来抓,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监管服务工作,出台配套政策,优先保障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资源扩容补短用地和资金使用。

第二节 明确部门职责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编制机构、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科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执行机制,协同推进医疗机构设置、主要资源配置、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等,形成政策叠加效应,明确责任分工,层层落实,推动规划成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方向标。发展改革部门据责做好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确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财政部门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自然资源部门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医疗保障部门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第三节 强化投入保障

坚持投入与引导相结合,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要求,政府按规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资金。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建立健全统筹医疗资源调配机制,保障医疗卫生资源有序发展。建立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提升和应急储备的长效投入机制,纳入政府经常性预算安排。加强政府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投入保障。

第四节 严格规划实施

本规划在执行期间,所有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特别是公立医院设置和改扩建、床位规模扩大、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必须依据规划要求,履行相应程序,进行严格管理。严格落实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审查备案和公示制度,对严重超出规定床位数标准、未经批准开展项目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等的公立医院进行通报批评,并暂停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等级评审和财政资金安排等。市卫生健康局根据阶段性评估结论对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实施期末,对规划期内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必要时开展联合督查,推动规划落实。政府要定期组织对当地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组织开展规划实施评估和效果评价,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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