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马尔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6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各乡(镇)、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我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文件要求,市政府编制了《马尔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该《目录》已经三届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并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时,报告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情况。

二、在后续工作中,因工作原因或者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执行中发生不可抗力等严重影响目标实现,确需新增、取消或者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向市政府提出书面建议并说明理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后报市长审签,并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方可调整《目录》。

附件:马尔康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马尔康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