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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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是属于法律监督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7年全市工作的总体部署,2017年主要工作是: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强化规范管理为抓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以实现持续发展为目标,强化后勤保障服务。
  二、部门概况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行政单位,其中内设机构13个,2个派驻基层检察室。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551.7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51.7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51.7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9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5.98万元,医疗卫生30.03万元,住房保障43.52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办案等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公共安全支出392.26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司法救助金、物业管理费、培训费、电费、水费、劳务费等方面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30.03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3.52万元,主要用于:检察院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市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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